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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志》茶叶卷第三章茶叶经营与茶政

摘要:第三章 茶叶经营与茶政 第一节 经营管理机构 自唐朝开始,武夷茶叶由茶农、寺僧、道众自行栽植。但管理方面,包括制定茶租、茶价以及监制官府茶品等都由州官直接负责。由于武夷茶品位高、名气大,深受朝廷君王、权臣宠爱,所以经常有特使到武夷山监制名茶,而

第一节 经营管理机构

自唐朝开始,武夷茶叶由茶农、寺僧、道众自行栽植。但管理方面,包括制定茶租、茶价以及监制官府茶品等都由州官直接负责。由于武夷茶品位高、名气大,深受朝廷君王、权臣宠爱,所以经常有特使到武夷山监制名茶,而建州(包括建宁府)长官(府尹、刺史)为了迎合京官,经常亲临武夷山监制名茶。据记载,唐贞元年间(785~804),建州刺史常衮曾到武夷山“蒸焙而研之,谓之研膏茶”。《十国春秋·南唐元宗本纪》载:“保大四年(946)二月,(朝廷)命建州制‘的乳’。”州官奉命后,当即亲自到武夷山茶区监制。

北宋初年设置崇安县后,茶政的经营管理则由县令负责。两宋时期,由县衙门承担茶租、茶价及督造贡茶、官茶等事宜。州官也经常亲临武夷山督办茶事,至于重大茶务,经常由朝廷亲派命官(如巡抚、钦差)等前来指导。北宋太平兴国初年(976),朝廷特派茶使,专备镂刻着龙凤图案的印模,到武夷山督制、查验和监送龙凤团茶到京师。北宋嘉佑年间(1056~1063),文人兼重臣丁谓、蔡襄等先后为福建漕运官,都亲自到过建安、武夷山一带掌管茶事。他们为了投合朝廷帝王所好,竟各自标新立异,刻意督制新的武夷贡茶品种,造成劳民的严重后果。文学家苏轼为此赋《咏茶》长诗一首讽之:“君不见武夷溪边粟粒茶,前丁后蔡相笼加。争新买宠各出意,今年斗品充官茶。吾君所乏岂无物,致养口体何陋耶!……”

南宋时期,茶业与盐业同为国家经营,由朝廷设提举常平茶盐公事一职监督该两业。著名诗人、抗金名臣陆游任建州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时曾到武夷山视察茶事,写下有名的记游诗:“未到名山梦已新,千峰拔地玉嶙峋,黄亭一夜风吹雨,似与游人洗俗尘。”还写了咏茶歌:“建溪官茶天下绝,香味欲全须小雪。雪飞一片茶不忧,何况蔽空如舞鸥。银瓶铜碾春风里,不枉年来行万里。从渠荔子腴玉肤,自古难兼熊掌鱼。”

元朝至元十六年(1279),由于武夷茶备受重视,官吏争相插手,茶政出自多门。当年浙江省平章高兴路过武夷山,监制了“石乳”茶数斤入献皇宫,深得皇帝赏识。次年春,他指派亲信、浦城县达鲁花赤索罗插手武夷茶务,由崇安县吏林锡翁陪同到武夷山督制茶品,在四曲留下“奉上司令造茶”的题刻。至元十九年(1284),高兴又命令崇安县尹亲自监制贡茶,“岁贡二十斤,采摘户凡八十。”高兴为此更得皇帝宠幸,于是他利用权势,多次派亲信插手武夷茶务。虽然他的儿辈不在其位,但却越俎代庖,掌管起武夷茶事。大德五年(1301)高兴的儿子高久住任邵武路总管之职,就近到武夷山督造贡茶。第二年即大德六年,他指派县邑人士孙瑀督建用于焙茶的系列建筑,在武夷山九曲溪之第四曲溪畔的平坂之处创设了皇家焙茶局,称之为“御茶园”。崇安县达鲁花赤秃鲁不花奉命协助。于是,武夷岩茶正式成为献给朝廷的贡品,每年必须精工制成龙团饼,沿着驿站递送进入大都(今北京)。从此,众多官吏掌管武夷茶务,管理机构齐全,管理人员众多,茶务、茶政繁冗。至大二年(1390)、三年,崇安县尹完颜锐两次奉上司令到武夷山中督造茶品,在四曲留下题刻。御茶园的设置更是考究。该园的建筑物巍峨华丽,完全按照皇家的规格模式设计和构建。进了仁凤门,迎面就是拜发殿(亦名“第一春”殿),还有清神堂、思敬堂、焙芳堂、宴嘉亭、宜寂亭、浮光亭、碧云桥,又有通仙井,覆以龙亭,称之为通仙亭,“皆极丹陛之盛”。御茶园设有场官1人,工员数十人。场官主管岁贡之事。后来贡制扩大,采摘、制茶的农户增加到250户,采茶360斤,制龙团5000饼。元泰定三年(1326),崇安县令张瑞本在御茶园的左右侧各建一场,悬挂“茶场”的大匾。元至顺二年(1332),建宁总管在通仙井之畔建筑一个高5尺的高台,称为“喊山台”,山上还建造了喊山寺,供奉茶神。每年惊蛰之日,御茶园官吏偕县丞等一定要亲自登临喊山台,祭祀茶神。茶叶督造完竣之后,由驿道快递至京,驿官们更是忙碌异常。有诗为证:“岁签二百五十户,须知一路皆驿骚……”迄至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由于御茶园疏于管理,加之管理人员贪婪盘剥,致使茶工、茶农生活窘迫,怠工罢耕,茶树枯败,茶叶衰落,遂取消御茶园,场官、员工也不再存在。从此,茶政、茶务仍袭宋朝旧例,由县令管理,由州官督办。

民国时期,茶叶仍由民间经营,福建省设置茶叶管理局,管辖茶政。武夷山为全省最重要的茶区,由福建省茶叶管理局派专员督察茶政的执行情况。

民国19年5月至民国24年1月(1930~1935),茶叶生产、制造和贸易由县苏维埃政府国民经济部主管。区、乡也大都设有经济委员会,负责包括制茶在内的工业和土特产品贸易事业。民国22年10月,崇安县苏维埃政府国民经济委员会传达发布的闽北苏维埃政府国民经济委员会的第二号通令,强调苏区纸、茶生产对缓和苏区经济紧张、增加产量出口(指输到苏区境外)的意义和作用,并就发展纸、茶生产等工作当做重要任务,作了具体指示。沟通苏区茶、纸、竹木、香菇等土特产与非苏区的食盐、西药、棉布等苏区紧缺品的物资交流。

民国27年10月,由于抗日战争的战事紧张,福建省茶业改良场(场址福安)迁至崇安县赤石镇。原场长、著名茶艺师张天福继续担任场长。民国29年,福建省政府与中国茶叶公司在崇安县设立福建示范茶厂,兼并了省茶业改良场,张天福仍任厂长。省示范茶厂下设福安分厂、福鼎分厂、政和制茶所、星村制茶所、武夷直属制茶所。从此,崇安县的茶叶科研成为福建省两大茶叶科研系统的一个重要基地。

民国31年,福建省示范茶厂改为中央财政部贸易委员会茶叶研究所,由著名茶艺师,后被称为当代茶圣的吴觉农任所长,所址设在武夷山麓。设备虽因陋就简,但人才却是网罗尽致,副所长为浙江大学教授蒋芸生,其他专家有叶元鼎(农业专家,任研究员)、叶作舟(名教授,任推广组负责人)、汤成(名茶师、任研究员)、王泽农、朱刚夫、陈为桢、向耿酉、钱梁、刘河洲、庄任、许裕圻、陈舜年、俞庸器、尹在继等。

中央财政部贸易委员会茶叶研究所成立后,即着手推行茶树更新工作,经费由中央贸易委员会负责。民国31~34年的三年间,研究所立足武夷山,面向浙闽皖赣四省,工作地区达11个茶区,20多个县的147个乡镇。武夷山的10余个乡镇也在实施的茶树更新的范围之内。研究所在武夷山茶区还进行栽培、制造、化验、推广等四项工作。化验工作以王泽农为主,重点作了武夷岩茶土壤的调查分析,基本搞清楚土壤环境、形态、特性以及管理建议,并会同福建省地质土壤调查所对包括崇安县在内的闽北水吉、邵武茶区的土壤作了详细调查。在推广工作方面,主要对崇安桐木、武夷山、八角亭各茶区名丛的栽培、制作的概况进行调查,为普及推广奠定基础。此外还编印茶叶专业杂志《武夷通讯》、《茶叶研究》等。

民国34年抗战胜利后,研究所工作结束,于次年改为农林部中央农业实验所茶叶试验场。民国38年5月9日,崇安县解放。1949年11月,农林部中央农业实验所茶叶试验场由省人民政府接管,改名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农业厅崇安茶厂。1950年2月改称中国茶叶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崇安实验茶场。同年,中国茶叶公司福建分公司于建瓯县创办茶厂。为了便于征收武夷岩茶,该厂派员赴崇安县赤石街设茶叶采购站,收购后包装调往建瓯茶厂加工出口。

1952年,崇安县政府为了扩大武夷岩茶的出口量,成立茶叶技术指导站,其主要任务与项目是选育、繁育、推广、栽培和管理优良茶树品种和进行初制、精制茶叶等指导工作,促使茶园由解放初期的8700亩增加到11000亩。

1955年,中国茶叶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崇安实验茶场改为福建省农业厅崇安茶场。次年,中国茶叶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建瓯茶厂派驻崇安的赤石茶叶采购站划归崇安县管理,改称崇安县赤石农副产品采购站,以收购茶叶为主。

1959年10月,成立崇安县茶叶局。武夷、星村、五夫、城村、吴屯、岚谷等6个公社分设茶叶收购站。茶叶局属行政职能部门。公社茶叶收购站则帮助茶区社队发展茶叶生产,为社队培训茶叶技术骨干,并负责收购、调运各茶区的毛茶。

1962年,设在县境的福建省农业厅崇安茶场改称福建省农垦厅崇安茶场,仍为省属场。

1966年该场改为县属茶场,称为崇安县崇安茶场。

1968年5月“文化大革命”期间,茶叶局被“砸烂”,停止行使其职权。1969年初,茶叶局撤销,改为茶叶科,并入县供销综合站(同年改名为县供销综合公司。1974年改为县供销公司)。1975年,成立崇安县供销社茶叶公司,基层设7个茶叶收购站(即城关、吴屯、岚谷、五夫、兴田、星村、武夷茶叶收购站)和天游茶叶试验场。1980年1月,恢复成立茶叶局。1984年1月,又改名县茶叶公司。1987年3月又恢复成立茶叶局,下属单位为7站1所,即城关、武夷、星村、兴田、昊屯、岚谷、五夫茶叶收购站和武夷山茶叶科学研究所。各茶叶站以收购茶叶调运为主,兼顾茶叶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茶叶研究所以发展生产,繁育茶树品种,推广优良茶树品种和初制加工为主。撤县建立武夷山市以后,崇安县茶叶局改称武夷山市茶叶局,崇安茶场改称武夷山茶场。

1992年6月,成立武夷山市岩茶总公司,加强全市武夷岩茶栽培、制作、销售的一条龙技术指导工作。1993年1月,根据中共武夷山市委、武夷山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设武夷茶城的战略要求,由原崇安县人大主任、现任武夷山市人民政府顾问赵大炎兼任武夷岩茶总公司总经理,统辖、协调市茶叶局、市经济作物局、茶叶公司等单位的工作。下属有武夷山市茶叶科学研究所(溶科研、生产加工、技术培训为一体的单位)、武夷山市茶叶批发中心和武夷山市茶厂等3个单位。武夷山市岩茶总公司在指导性的服务项目中,有技术指导服务、市场指导服务、名茶制作服务和质量检测服务等项。技术指导服务包括对全市茶叶生产的全面技术性指导,以便达到茶叶优质高产和测定茶品质量的规范化的要求。

第二节 营 销

唐宋时,茶禁甚严,“载建茶入海者斩”。明初还规定:“铢两茶不得出关。”(见陈继儒《茶小序》),因而限制了武夷茶的传播。

明永乐年间,郑和七下西洋,携带大量包括武夷茶在内的各种名茶做为礼品赠给各国,打开茶叶之门,外销从此开始。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荷兰东印度公司开始从澳门收购武夷茶,经爪哇输往欧洲试销。

明末清初,茶禁松弛,朝廷允许民间进行茶叶贸易,武夷茶出口大量增加。由于当时还实行海禁政策,海路不畅通,陆路上则出现了由山西商贾组成的茶帮,专赴武夷山茶叶市场采购茶叶运往关外销售。其时武夷茶便越分水关至江西河口上船,由信江顺流而下波阳,沿着“丝绸之路”的路线,跃身于国际市场。

明崇祯十一年(1638),俄国大使斯塔尔科,在恰克图以貂皮、麝香等物,从蒙古商人门塞手中换得武夷茶64斤带回彼得堡,献给沙皇,从此沙皇及朝廷贵族便爱上武夷茶。随后俄国就从中国进口茶叶。清康熙三年(1664),俄国商人向英国国王送了一普特的中国武夷红茶,受到皇室的青睐。随后英国朝廷官员也从东印度公司运销市场得到茶叶,逐渐品尝起茶的味道。于是茶叶又从彼得堡来到伦敦的商店,出现在欧洲市场。茶叶在西欧有了市场,俄商对茶叶需求量就与日俱增,成为当时中俄贸易的主要大宗商品。清朝理藩部会奏称:“蒙古商务,向以茶叶为大宗。”

康熙十九年(1681),江西茶商、山西茶帮,经过数度与俄商货物交换接触,获得厚利,便沿信江抵武夷山下的河口镇(铅山县城),过分水关,来到闽北茶叶集散地——下梅、赤石,设栈收购,建厂制茶。当时星村、赤石茶行林立,生意兴隆,分别被誉为小苏州和小上海。民国《崇安县新志·物产篇》载:“清初茶市本在下梅,道光咸丰年间,下梅废而赤石兴。盛时每日竹筏三百张,转运不绝。红茶、青茶向由山西茶客到县来采办,运往关外销售。一水可通,运费节省,故武夷之利,较从前不啻仅蓰(蓰,五倍之意)。”山西帮茶商运载砖茶、布疋等物资到库伦和恰克图参加互市,一条自崇安武夷山经邻县——江西铅山县北上直至恰克图的陆路运茶之路应运而生,促进了交通运输的发展,沟通了国际商品交流。清同治《广信府志》引《紫溪桥记》云:“铅山为八闽门户,车马之音,昼夜不息。”《读史方舆纪要》也记载:“县(崇安)西北分水岭上,接江西铅山县界,……商旅出入恒为孔道。”

雍正五年(1727),中俄签定《恰克图界约》,确定恰克图为两国商人互市地点,边界分设中俄市场,即称中国街和俄国街,两国商队都将货物运到这里进行互市交易。武夷茶北运时,由武夷赤石启程,经过分水岭,担挑马拉,入铅山装船。顺信江下波阳,穿湖而过,出九江入长江;溯江抵武昌,转汉水至樊城(襄樊)起岸。贯河南入山西晋城;经潞安(长冶)抵平遥、大同到张家口。再由张家口启程走军台三十站,转北十四站到库伦北行十一站达恰克图。全程经福建、江西、湖北、河南、山西、河北等省,近5千公里。《清稗类钞》记载:在这条南路上,有车帮、马帮、驼帮。夏秋两季运输以马和牛车为主,每匹马可驮80公斤,牛车载250公斤。由张家口至库伦马队需40天以上,牛车需行60天。冬春两季由骆驼运输,每峰可驮200公斤,一般行35天可达库伦,然后渡依鲁河抵达恰克图。骆驼或车皆结队而行,每15驼为一队,集10队为一房,每房计驼150头,马20匹,有20人赶骆驼。在清乾隆、嘉庆、道光年间,茶叶贸易繁盛,茶叶之路的驼队经常是累百达千,首尾难望,驼铃之声数里可闻,这是继“丝绸之路”后代之兴起的“茶叶之路”。闽北茶区年产数万箱,雍正十三年在这条路上运输的茶约为一万多普特。道光十年(1820)就达3万普特,三十年达到5万普特。闽北一带的茶叶源源集于赤石、星村、待客而沽。

十八世纪末,“茶叶之路”进入鼎盛时期,为了满足贵族们对武夷茶的偏爱,英国有关部门还特别规定,每船都必须载满七分之一的武夷茶入口。荷兰当局则通过法规:高级的茶要先用精致的白金器皿分装后再装箱,以免中途破损受潮霉变。茶商对武夷名丛,更是倾慕不已,甚至指株索购:“茶之至美者名为‘不知春’,在武夷天佑岩下,仅一树,每岁广东洋商预以金定此树,自春前至四月,皆有人守之……”(见《寒秀堂笔记》)“武夷之茶不胫而走四方,岁运番舶,通之外夷。”(见《归田琐记》)

18世纪中叶,武夷茶又率先进入美洲。美洲商人们还以广告、传单等形式宣传武夷茶,甚至保证:“武夷茶若不合口味,可以退货……武夷岩茶传遍世界各地,香飘四海。

19世纪40年代“五口通商”以后,北上茶叶之路为海上茶路代替。武夷茶的海上销路开始畅通。清咸丰四年(1854),建茶出口量650万公斤,次年即增到1350万公斤,增加了一倍多。武夷茶因质优价高,影响外销,“武夷价格独翔,夷(英)人不敢捆载”,但美国旗昌洋行,却派员沿闽江到武夷采购茶叶,获取巨利。光绪四年(1878),福建口岸出口建茶4000万公斤。约占全国出口总量三分之一,其中武夷茶占十分之一。清光绪六年,武夷山输出青茶20万公斤。价值35万元;输出红茶15万公斤,价值15万元,茶叶出口值占福建省第一。此时,经营武夷茶的茶商多为广州、潮州、漳州、厦门、泉州等地的茶帮。他们由厦门出口海外的武夷茶数量渐多,质量突出,被称为“夷茶”。它因质优而更为漳、泉、厦的茶业巨贾所垂青,争相据为牟取丰利的宠物。漳州市《文史资料选辑》1983年3月第五辑刊登的《漳州茶叶的历史概况》一文称:“茶叶之在漳州,最早销售来自安溪,后来……逐渐倾向于销售高档茶。其中‘夷茶’风行一时,‘夷茶’亦能长久立足。”又写道:“‘夷茶’较之‘溪茶’(指安溪茶),色、香、味均有独特优点。同样名茶中的安溪峣阳之铁观音、大坪的毛猴、罗岩山的黄金桂,虽香气馥郁,味道醇厚,茶质耐泡,但终不及‘夷茶’名品中的天心岩大红袍、慧苑岩之铁罗汉、兰谷岩之水金龟以及珠帘、霞宾、幔陀各岩之水仙、奇种的韵味隽永。”在漳州经营“夷茶”的老茶庄——奇苑和瑞苑两个茶庄都创业于清嘉庆末至道光初。他们在经营“夷茶”中独出心裁,以奇制胜。如奇苑茶庄在清朝中叶时就派人到武夷山的名岩经营茶园,以后逐渐拥有宝国岩、幔陀东、幔陀西、下霞宾岩、珠帘洞、芦岫岩、岭脚岩、龙珠岩等几处茶园。该庄年销售的茶叶达数十万斤,常占漳州全市茶叶的一半以上。瑞苑茶庄在武夷山也拥有上霞宾、内珠帘等厂。《漳州茶叶的历史概况》又称:“自从奇苑来漳设庄,引销‘夷茶’并打开新局面之后,利之所在,原以经营‘溪茶’为主的其它茶庄亦纷纷采运‘夷茶’来漳销售。于是‘夷茶’、‘溪茶’在市场上并驾齐驱并互争雄长。”随后,“夷茶”在漳泉茶叶竞争中占上风。该文对比叙述颇为有趣:“某些著名老中医给患者斟酌饮茶问题时说‘溪茶’伤胃,‘夷茶’则无此弊,也影响了不少人改饮‘夷茶’,使‘夷茶’身价倍增……”一个时期,‘夷茶’,曾占全市总销售量之60%,大有统治整个茶叶市场之势。

在外销的武夷茶中,武夷岩茶以其质优,所以价格昂贵。珠帘洞精选特别的大红袍,每小两售银元4元,每斤价为银圆60~70元,其他如铁罗汉每小两银圆3元,每斤银圆48元。天心提丛正名色种每斤银圆16元,约值千斤白米。与此同时,“溪茶”亦步亦趋,履“夷茶”之后尘,价格都高得骇人。但同一时期福州市出售的雪花香片茶每斤只有银圆8角,杭州龙井的旗枪,每斤也只售银圆4元,相比之下,足见“夷茶”之名贵,而转口厦门外销海外也成为大势所趋了。

素称为全省茶业之冠的漳州市,靠“夷茶”而驰名致富,而泉州、厦门两地也是仰仗“夷茶”而商埠兴旺,海运发达。泉州素负盛名的张泉苑茶店,自清中叶以来,即经营武夷岩茶。清末民初,该店继承人张伟人又立志创新,业务猛进。《泉州文史资料》1982年6月第12辑载,张伟人于民国19年(1930)以3万余银元高价购买(武夷)慧苑岩茶园后,得意地向族人说:“得此可安天下矣!”他还于民国9年前后,获得武夷山碧石岩、竹窠岩、幔云岩、弥陀岩等处的岩茶包销权,从而控制了“夷茶”货源,保障了供应,也保证了产品的质量。该文还载:“张泉苑全盛时期,由武夷山运来的武夷岩茶,每年平均400箱(每3箱约1担,即0.67万公斤)。在泉州的库存量如此之多,由此可证外销茶的货源是很雄厚的。厦门首屈一指的张源美茶行,多年来经营武夷岩茶的转口外销业务,商品销往缅甸一带。据《厦门文史资料》1988年第14辑记载,尽管该行开业时间远远迟于漳州奇苑等百年老铺,但由于它早已大规模地打入武夷山区,掌握有武夷茶的大部分货源。因此,它的武夷庐岫岩“老丛水仙”和“三印水仙”很快在畅销武夷岩茶的厦门地区,占领了大部分的消费市场。这家茶行经营和代办出口到东南亚各国的茶叶每年达六七千箱,最高年份突破万箱。其中武夷岩茶约占30~35%。该行还在广州、漳州、香港和缅甸国的仰光等地设立茶行,转手远销至欧美各国,声誉日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缅甸国家领导人来我国访问时,曾对我国领导人提起张源美茶行在缅甸经营的武夷岩茶“白毛猴”茶叶,并备加称誉。由于厦门是茶叶远销海外的集散地,因此,厦门话“茶”的译音遂成为各国称呼“茶”的外来语。

清末,武夷岩茶出口量稍减。其主要原因是栽培和制作技术落后,精制质量不高,产区分散,交通不便,加之捐税繁重,又因为日本输出大量台湾白茶占领南洋市场。所以建茶(包括武夷茶)外销量呈下降趋势。民国初期,茶叶曾再度繁盛,漳、厦、泉各帮的茶商纷纷携资到武夷山各个山岩开辟茶园,并在星村、赤石开设茶行,扩大茶叶生产和出口南洋的业务。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由于海口被日本军队封锁,茶叶外销大受影响,武夷岩茶外销业务遂一蹶不振。抗日战争胜利后,外销茶仍不景气,业务清淡,获利甚微。

50年代初,茶叶出口业务日趋繁荣。武夷红茶出口苏联和东欧各个社会主义国家,每吨红茶换回40吨厚钢板,支援国家工业化建设。同时,继续进行传统的正山小种运往英国和侨销茶运往南洋的贸易。60年代后武夷乌龙茶的出口量逐年增加,向国外销售的多为侨销茶,基本固定在历史上的传统市场,即通过闽南、广东外销至香港、澳门地区及东南亚等国家。国内市场为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以及广东、上海等地。由于50~60年代崇安县精制茶叶的技术不高,所以多把初制茶运到建瓯、福州等地加工,然后再进行外销,销量不高。70~80年代茶叶生产属于持续稳定增产的时期,外销量也不断增长。1978年外贸出口茶叶6.36万公斤,外贸额41.76万元。1980年就有较大的突破,出口茶叶9.26万公斤,外贸金额104.57万元。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出现“求大于供”的现象。1987年,崇安县出口外销量70万公斤,为1978年6.36万公斤的11倍。1987年以后,世界饮茶提倡清饮,乌龙茶有日趋发展之势。据《福建乌龙茶》载,仅欧美就有十几个国家热衷于饮用乌龙茶,日本饮用乌龙茶更形成风气。武夷岩茶外销量遂逐年上升。至1993年,出口茶叶达89.14万公斤,外贸金额达1780.26万元,出口量和外贸金额分别为1978年的14.01倍和42.63倍。

第三节 茶政管理

唐末至宋朝,武夷山一带除向朝廷上交贡茶外,还按照朝廷规定的榷茶法,实施对茶叶的征税、管制和专卖等茶政管理。茶农租用官家公有的茶山栽植茶树,每年春天制茶卖给官家,茶价由官家规定,茶叶购销由官家垄断。“榷茶法”法度严,只准茶农将茶叶卖给官家或指定的代理商,随便贩卖要处罪。官家指派的代理茶商只能在指定地点按划定数量收购茶叶,并在指定地点销售,其中绝大部分还应销售给官家。此外,还大量收购民间散茶,由官府储备,以便运往边境向邻国交换马匹。官家实际上控制了茶叶运销的过程,垄断了茶市贸易。武夷山实行这种榷茶法在宋代文学家苏轼的《叶嘉传》里曾经提及。文中说到叶嘉曾向皇帝“进三策”,“其一曰榷天下之利,山海之资,一切籍于县官行之,”结果是:“一年财用丰赡,上大悦……”榷茶法始于唐建中元年(780)。当时初征茶税,不久就告停止。唐贞元间(785~792)重新征收茶税。唐大和九年(835),官府令茶户将茶树移植于官场,茶叶的产销至此全由政府垄断。

宋初规定,官府把种茶的本钱发给茶园户,并规定茶叶采制后交给官府专卖。天圣时(1023~1030)停止官府给茶园户本钱的做法,嘉祐时(1056~1063),改向茶园户收租,向商人征税。崇宁元年(1102)朝廷实行蔡京主张的“茶引法”。商人交纳茶价和税款后领取茶“引”(即茶商运销货物的凭证),凭引卖茶。运销茶叶数量和销茶地点都有限制,是政府统制下商人专利的办法。

元代,取消茶马交易,榷茶制度与宋朝相同。大德六年(1302)起,朝廷在武夷山创立皇帝焙局,派监采官每年制造贡茶5000饼(约250斤)。同时,大量收购民间散茶。当时,商营茶庄在建阳、建瓯、崇安就有10余家。至元十七年(1280),朝廷实行摊派茶税的表配法,茶税向茶园户摊征。至元二十年,恢复实行茶引法,随后又于茶引法之外增行“茶由”,征收零卖茶税。由于官府对茶园户进行层层盘剥,茶农苦不堪言,纷纷反抗,甚至破坏茶园逃亡他乡。明洪武元年(1368),恢复茶马交易,以茶叶换军马以巩固边防。至洪武二十四年,茶政管理沿用旧法,对茶农实行派贡制,对茶商行使“茶引法”。当时武夷贡茶为548斤。明万历《建宁府志》载:明初建宁府岁派上供茶1856斤,其中建安县上供茶1308斤,崇安县548斤。崇安县上贡武夷茶占建宁府总数的29%,而建宁府上供茶数约占当时全国供茶的一半,由此推断,崇安上供武夷茶约占当时全国供茶的14.7%。明洪武二十四年,朝廷下诏:“建宁岁贡上供茶,听茶户采进,有司勿与。”从此贡茶数量渐减,至永乐元年(1403)之后已不见派贡记载。

清朝,武夷茶少量进贡,品种有正山小种和松制茶。在茶管理上仍沿袭明代做法,实行“茶引法”并向民间大量购买茶叶,运往边境,称为“官茶”,作为与西方邻国互市之用,即以茶叶交易马匹。清末,崇安县根据清廷的规定,向茶商收取茶税。

民国初年,崇安县根据北洋政府的规定,向茶商收纳茶税,税收有正税、杂捐、厘金、出口税等项。民国20年(1931),民国政府免征出口税,并裁去茶厘,但崇安县政府仍用地方杂税的名目征收。民国21年起,茶政管理主要有茶税征收、山价管理和茶叶贷收。茶税有省税、县税之分。省税为特种营业税,县税为地方税。茶叶特种营业税在茶叶流通环节征收,税率为每担1.7元。地方茶税税率为每担0.2~0.4元之间。

毛茶山价则根据毛茶成本、市场供求、毛茶种类和茶叶品质而定。民国23年武夷山乌龙茶山价为每亩0.15~0.20元,水仙茶山价为每亩0.30~0.40元。茶叶贷款则由茶农或茶庄申报,经福建省茶叶管理局核准由银行放贷。本季结束后还清贷款额。民国26年崇安县申请贷款的茶庄有21家,占茶庄总数138家的6.6%,贷款额21.22万元。

民国19年5月,崇安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民国20年,崇安苏区实行土地改革,县苏维埃政府通令全县:“凡豪绅、地主反动派的茶山(茶园、茶丛)无代价没收;资本家与富农的茶园不没收。”据此,对朱、万、潘、邱四家大地主和一些豪绅的茶山进行没收分配,使贫苦农民分得茶园,进行铲山垦复,增加群众收入。据统计,土改后第二年苏区全境即垦复茶山2000余亩,产量比前一年上升一倍。恢复茶园生产中,各级苏维埃政府都予以大力支持,从资金(用贷款形式)、生产资料供应(低价售给茶农)和税收(头年免税)等方面扶持茶工、茶农,发展茶叶生产。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在民国20年5月扩大会议议案中指出:“崇安苏区以茶叶生产为重……茶叶要采取奖励生产事业(特别武夷岩茶)的办法,对农民分得田地、茶山时,须努力耕种开铲,以免荒芜。如因怠工致田地、山场荒废者,苏维埃政府得全部或一部分收回,另奖给他人使用,并对致荒者应拘役处分,积极开垦者应给予奖励。”

闽北分区苏维埃政府在领导各县苏维埃政府发展苏区经济中,强调要以茶、纸、竹木资源为主,有意识地把茶叶生产放在第一位。贸易方法上采取以物换物,开展对外贸易,打破敌人经济封锁,巩固土地革命成果,并对各地积极恢复和发展茶叶生产发出相应的通令。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崇安县苏维埃政府明确指定经济部和各区、乡经济委员会要把发展茶叶生产摆在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县苏维埃政府财政部于民国21年12号训令中强调指出:“各区需要加紧布置秋耕(农业秋收秋种)、铲山(指茶山垦复)、扫山(竹木砍伐下山)工作,特别武夷岩茶,更要注意铲山工作。”闽北分区苏维埃经委亦发出2号训令:“在苏区中心地方茶厂(主要指武夷岩茶厂),尽量想办法恢复起来,尽量鼓励工人自己起来办厂,若工人无本钱,可向苏维埃银行贷款,经委担保付还。”县苏维埃政府还专门给茶商聚居的赤石、星村两地的区苏维埃政府发出通知,督促他们派人到武夷山各岩(武夷岩茶园和茶厂多设于各岩)找包头(指岩主代理人)谈话,宣传法令,还鼓励包头写信给岩主,要他们继续投资办茶厂。由于苏区土改法规定不没收资本家的茶园、茶厂,因此闽南帮的厂主随后陆续汇款给包头,用于刈山、采摘和制茶,武夷岩茶生产很快得到恢复。

民国24年1月,崇安县苏维埃政府暂时停止活动之后,贫农分得的茶山、茶园被地主夺回,茶叶生产受到挫折。

1949年5月9日崇安县解放,茶农再次分得茶园。县人民政府多次发放无息或低息贷款,扶持革命老根据地的茶农恢复和发展茶叶生产,对武夷山风景区内九十九岩的名丛、单丛采取特殊保护政策,鼓励岩园主在生产经营中保持名茶特色。50年代以来,国家实行茶叶统购政策,茶叶归国家统一经营。同时,不断增加茶园建设的资金投入。还对新建茶园采取等同于植造林木的做法,实行“谁造谁有”的政策。1955年,在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中,县政府加强茶叶的领导,茶叶互助合作有很大的发展,全县有单一的茶叶生产合作社3个(40户,144人,茶园面积1225亩),农茶结合生产合作社1个(8户,38人,茶园面积292亩),常年茶叶互助组13个(115户,240人,茶园面积3483亩),季节性农茶结合互助组73个(217户,154人,面积3483亩)。1956年农村实现集体化以后,对岩茶园主仍鼓励他们进行个体生产和经营,集体茶园仍实行集体种植集体所有。集体茶园建设中的投资,使用生产发展基金。集体投工则列入“基本建设”项目用工。国家对集体的茶园建设给予扶持,如免征苗圃地的农业税和征购粮,给予必要的低息或无息贷款,供应苗期使用的化肥。集体茶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多采取组织耕山队的方式,进行兼营茶叶的各项管理,人员相对稳定,也能保证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在茶园面积多、茶叶收入比重较大的地方,则组织茶叶专业队管理。1958年全县人民公社化以后,武夷山景区山北各个岩园的名茶丛经营管理权都分划给国营综合农场,如燕子窠、钟鼓岩、水帘路口、九龙窠(包括大红袍原植株所在地);部分划给星村大队,如白云岩和其它一些岩园;大部分岩园如慧苑岩等则划给岩园的所在地天心大队的所属小队。1978年以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带动茶叶生产责任制的建立。1981年,全县行政村一级的108个茶叶专业队全面推行了生产承包责任制。有集体承包和茶叶专业户承包等组织形式。按经济区分则有定额承包、定基数按比例分成上交承包费和小段包工等三种。乡镇一级的茶场,则形成以精制茶厂为核心,从生产到加工一条龙的新的乡镇企业体系。与此同时,归国家统一经营的茶叶改为国家二类物资,放宽了管理范围,对计划外的茶叶实行议购议销,这种做法一直延续到1984年。1985年,茶叶市场全面放开,扩大了茶叶流通渠道,政府主要通过经营、税收进行茶叶流通的体制管理。1986年以后,乡镇和村、户茶园管理体制基本完善,全县(市)茶叶经营管理形成以国营企业、集体企业、村茶叶专业队和个体茶叶承包户同时并存、争相发展的局面。经营形式有专业队承包(并实行种植、加工一条龙),定额交纳积累;专业承包,比例分成;统一经营,小段包工,定额管理;分户包干,一包到底;投标承包,交纳包金等4种。国营茶叶企业以武夷山茶场和综合农场为骨干,9个乡镇企业的茶场(厂)起次要作用。集体和个体经营形式后者居上。个体茶叶专业户则集中在星村、武夷一带,其中经营规模较大的专业户有饶善明、游永生、彭德牛等户,武夷乡天心村的个体专业户最多,有100多户。表现最为明显的是星村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星村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鼓励农民开荒种茶,15年来茶叶迅速发展。全村开发集体茶园3000亩,改造低产茶园500亩,个体开发1500多亩,品种也由原来的奇种、水仙等5个品种扩大到现在的肉桂、梅占、凤凰、水仙、大小红袍等30多个品种,年产量达15万公斤。为了适应茶叶生产的发展,村里向国家贷款先后办起三家茶叶粗加工厂,使农民种茶的效益提高。1987年村里又向信用社贷款近200万元改进制茶工艺,购买现代化的茶机,办起三个集体茶叶精制厂。

1993年,全市有茶场、茶厂230家,其中国营茶厂5家,个体茶厂192家,乡(镇)、村茶厂33家。基本上形成茶叶栽种、生产加工和销售一条龙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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